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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公告

高雄市政府中等以上學校111-1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一、申請資格:本校專一至專五學生,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110-2學期內功過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

二、檢附資料:

*申請書

*110-成績單及獎懲紀錄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低收或中低收證明

三、本校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1.10.26日。

資料下載:

高雄市政府來文

清寒優秀獎勵辦法

申請書.doc申請書.odt

資料檢附範例1.docx資料檢附範例1.odt

資料檢附範例2

備取-備取-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書.docx備取-備取-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書.odt

備取-備取-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書

個人資料同意書.doc個人資料同意書.odt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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