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1.10.26日止
二、申請資格:本校專四、五年級在校生
三、補助標準:
*父、母一方發生意外事故(如遭遇重大車禍導致傷殘或死亡)。
*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入困境而無力就學。
*父母一方(或以上)長期重症,且積極治療中。
*以經濟弱勢且資源系統薄弱家庭為優先考量。
四、檢附文件:1.申請書一份。
2.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影印本)。
3.存簿封面
4.110-2成績單(需達70分)及無曠課證明
5.本校限定3名。
※欲申請同學將必備文件繳至課指組,逾時不候。
下載資料;:
基金公文函
申請辦法
申請表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doc、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