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1年11月15日止。
二.申請條件與資格:
(一)優秀獎學金:
1.凡康氏宗親本人及其子女得申請之。
2.學年成績(含上、下學期)達85分以上且每科均及格,操行達甲等以上。
3.優秀獎學金各組若有餘額,得錄取非康氏宗親,惟學年平均成績達90分以上。
(二)清寒獎助學金:
2.持有戶籍地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入戶證明或家庭突遭變故,急需協助 持有社會局證明這或村里長證明者。
3.檢附學業及操行成績單。
(三)特殊才藝傑出獎勵金:
1.凡符合才藝傑出表現或特殊傑出成就之康氏宗親本人及子女均得申請之。
2.檢附得獎或特殊傑出成就相關證明文件。
三.申請方式:
1.上傳申請書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abTo57mPrZX2hYu-jFxVMuE-dR7nKC9g_uiOKGdsBsXKb6A/viewform
2.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110學年度成績單及操行成績。
4.自傳乙份。
5.生活照乙張。
6.申請清寒獎助學金者需附清寒相關證明文件。
7.特殊才藝或成就得獎證明文件。
參考文件:
台灣康氏宗親教會總會教育獎補助學金公文
台灣康氏宗親獎助學金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