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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公告

桃園市政府111學年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1月16日 至同年3月20日止,如經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審核通過,可再向本府申請 「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最高再補助1萬1,800元。 本計畫採加碼補助方式,補助金額比照「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子女教育補助標 準,針對就讀私立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子女,可先向勞動部申請2萬4,000元補助後,本 市最高可再補助1萬1,800元助學補助。只要是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 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限專四專五),且符合本計畫所定的申請資格者,請檢附相關文件,於受 理期間內提出申請,審核通過者最高可獲1萬1,800元助學補助。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讓您 安心謀職、儘速就業、子女就學無礙。 本次申請除延續上學年申請資格放寬至雖未領有勞動部上開補助,但符合「本補助計 畫申請資格者」亦得申請並整併相關申請表單,期能藉由簡化程序,讓勞工朋友省時省 力! 111學年第1學期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1月16日至同年3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意者 請檢附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至桃園網路e指通向本府勞動局提出申請。相關簡章 及申請書等資料可至本府勞動局、本市各就業中心(台)免費索取,或至本府勞動局網站 (https://lhrb.tycg.gov.tw/)下載。

相關附件:
11101簡章
11101申請書
11101領據
11101QA
11101申請書範本
11101領據範本
11101桃園市政府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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