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本校專四、五學生且為下列條件之一
1設籍新竹。
2.非設籍新竹、111-1學期成績平均75分,始可申請。
※繳交證件:
1.申請書
2.低收證明
3.戶籍謄本
4.在學證明
5.111-1學期成績單
6.存摺封面(需蓋章及簽名)
※申請時間
1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申請方式
符合資格申請學生請自行於111年3月31日前寄達新竹市30069公道五路二段417號12樓「昌益事業群」獎學金審核小組收,郵戳為憑。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課指組
參考資料:
昌益事業群來文、辦法及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