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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公告

昌益事業群111-2學期「助學獎學金」申請

※申請資格:本校專四、五學生且為下列條件之一

1設籍新竹。

2.非設籍新竹、111-1學期成績平均75分,始可申請。

※繳交證件:

1.申請書

2.低收證明

3.戶籍謄本

4.在學證明

5.111-1學期成績單

6.存摺封面(需蓋章及簽名)

※申請時間

1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申請方式

符合資格申請學生請自行於111年3月31日前寄達新竹市30069公道五路二段417號12樓「昌益事業群」獎學金審核小組收,郵戳為憑。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課指組

 

參考資料:

昌益事業群來文辦法及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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