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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公告

 

一、本校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

二、申請資格:

        *本校專一至專三學生。

        *家境清寒,或因天災、父母親疾病與失業,致家庭中入中斷,而無力繳納學雜費,且奮發進取與積極向上者。

        *112-1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且無過以上之記錄。

        *名額:1名。(經五月份安心就學委員會議中遴選)

     *另有青少年營隊可供自行報名(詳細說明於附件)

三、繳交下列文件至課指組遴選本推薦1名(以家庭狀況及成績擇取)


至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