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內申請時間:114.3.20日止。講申請資料送至課指組
2.申請資格:
*本校專一~專五學生,設籍台南市滿六個月以上具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 證明或家庭年收入在50萬元以下者。
*專一~專三學生:學校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上學期學期未有曠課紀 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專四~專五學生: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上學期學期未有曠課錄及 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3.申請方式:
繳交下列文件至課指組,由學校收件後統一申請
*申請書
*113-1成績單
*獎懲紀錄(專一至專三需另檢附出勤紀錄)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區公所開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或國稅局
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一份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須包含完整記事)
*個人資料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