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校外獎助學金公告

 

本校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4.20日止。

  1. 申請資格:

    *本校專一~專五學生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學業成績需80分)

    *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學業成績需60分,若因病故不予受理)

  2. 申請方式:

    繳交下列文件至課指組,由學校收件後統一申請

    *申請書。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113-1成績單。

    *113-2學生證影本。

    *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至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