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4.10日截止
二、申請資格:專四至專五身心障礙學生或低收入戶學生。
三、申請條件:
(1) 112-2及113-1成績單需學期平均分數75分以上,或班排名前百分之四十內,且未有不及格科目
(2) 操行成績80分以上
四、繳交資料:
■ 申請書。
■ 前一學年(112-2及113-1)學校正式成績單。。
■ 彩色全身生活照二張(可沖洗或列印,證件及半身照不受理)。
■ 師長評語或推薦信(請師長書寫後簽章)。
■ 身分證、學生證(或在學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或低收證明影本(須註明申請獎學金專用)。
■ 自傳乙份(敘述家庭狀況、學習過程等等,字型大小14級字,1000~1200字) 。
■ 生涯規劃報告乙份(簡述未來的規劃、學習計畫、回饋社會計畫等等,字型大小14級字,1000~1200字)。
■ 近三年得獎紀錄,包含志工、義工等社會服務證明(可選附)。
■ 個資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