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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公告

一、本校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4.10日截止

二、申請資格:專四至專五身心障礙學生或低收入戶學生。

三、申請條件:

(1)  112-2及113-1成績單需學期平均分數75分以上,或班排名前百分之四十內,且未有不及格科目

(2)  操行成績80分以上

四、繳交資料:

       ■ 申請書。

       ■ 前一學年(112-2及113-1)學校正式成績單。。

       ■ 彩色全身生活照二張(可沖洗或列印,證件及半身照不受理)。

       ■ 師長評語或推薦信(請師長書寫後簽章)。

       ■ 身分證、學生證(或在學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或低收證明影本(須註明申請獎學金專用)。

       ■ 自傳乙份(敘述家庭狀況、學習過程等等,字型大小14級字,1000~1200字) 。

    ■ 生涯規劃報告乙份(簡述未來的規劃、學習計畫、回饋社會計畫等等,字型大小14級字,1000~1200字)。

    ■ 近三年得獎紀錄,包含志工、義工等社會服務證明(可選附)。

       ■ 個資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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