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計畫係服務「設籍或居住本縣之18至65歲精神障礙者,並持有身心障礙新制證明或經專科醫師診斷具有精神疾患就醫事實,在會所與同儕及工作人員發展夥伴關係,透過共同參與及學習,促進精神障礙者生活自立並促進社會參與」,合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