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簡介
總務主任權責如下﹕
一、承校長之命綜理總務處務。 二、擬訂或修改有關總務之一切章則及計劃。 三、指導及督飭本處職員處理各項事務。 四、規劃校舍新建、營繕、修建及分配事項。 五、核購及核發應用物品。 六、計劃全校安全及警衛事項。 七、簽訂並保管有關修建、購置、代辦等合同。 八、核定工友之獎懲及進退。 九、商同主辦會計籌劃各項費用之支配。 十、召開總務處務會議並督導管制執行各項會議有關總務之決議案。 十一、與各處、室、科主任接洽相關之事務。 十二、執行校長交辦事項。